全国免费热线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公司,下统称:“乙方”)经有需求的个人或机构(下称“甲方”)委托,为其进行箱包鞋类、电子电器、家纺/服装产品等产品的检测、认证相关技术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服务通用条款(下称“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与申请表(或称“测试委托单”)等共同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除非双方订立补充协议对通用条款进行变更,否则双方均应按照本通用条款履行义务。
1、检测要求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测试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乙方(可以采用在线填写、附件上传、email、传真和快递等方式)。如甲方对测试服务有其他要求的,应在向乙方提交《申请表》的同时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1.2 如甲方在测试过程中要求变更测试服务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变更申请,乙方应当及时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1.3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终止或变更测试服务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测试部分的测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费、人工费、差旅费等),并且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其之前已支付的款项。
1.4 甲方将待检测的样品送达乙方时,应对样品进行妥善防护和包装,如样品在运输或交接过程中受损或遗失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5 甲方应当知悉,样品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可能存在毁损风险,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甲方按照测试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适用、适量的样品并支付测试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
1.7 甲方应告知乙方任何与委托服务有关的实际或潜在的风险或危险,如辐射、有毒或有害或爆炸性物质、环境污染物或毒物等,并承诺所委托之样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8 甲方应在申请表中明确填写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测试项目及其所依据的测试方法。如果甲方指定测试方法,则测试方法的适用与否由甲方负责;如果测试方法由乙方推荐,则乙方将自行选择适用的方法。
1.9 如果甲方要求对测试结果做出符合性声明,且指定的测试方法中不包含判定规则,则应该明确判定规则,甲方未能提供判定规则,则乙方知悉并接受甲方依据以1.10条款应用判定规则。
1.10 判定规则即当声明与规定要求的符合性时,描述如何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的规则。如该项目适用判定规则,请参考我司官网公布的当前版本 http://www.szhtw.com.cn/gongzhengxingshengming.html。
1.1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申请表的委托项目及要求提供测试服务,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向甲方送达检测报告。
1.1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样品和资料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如发现样品有误、样品量不足、样品损坏,或缺少必要资料的(可能影响结果的准确性、结果判定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充合格的样品或资料,检测服务周期自乙方收到补充的样品或资料起重新计算。
1.13 检测服务周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了申请表及合格的样品且已向乙方发出开案通知(可多种通知方式)后开始计算。如甲方要求加急等测试服务的,乙方应根据测试方法、项目条件等实际情况据实评估。
1.14 样品检测完成后,乙方有权结合样品特性并根据乙方公司内部要求,自行决定对样品留存或销毁。如甲方要求继续保存的,应提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承担样品保管费。如甲方要求样品退回的,应提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承担快递费等相关费用。
1.15 对需要分包的项目,乙方知悉并可以接受乙方分包或转包给有资质、有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对需要分包测试的项目,乙方应对分包方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但由甲方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1.16 因技术水平和测试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测试或无法及时测试的,对于该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检测报告
2.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向其提供中文或英文报告,无特殊说明,默认提供中文报告。要求提供英文或中英文报告时,甲方应提供客户名称、样品名称等报告编制有关内容的准确的英文信息。
2.2 双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报告或证书上的数据结果只对所送检的样品负责,并不对抽取该样品的同批产品给出任何意见。乙方承担责任的范围不超出对样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范围。
2.3 甲方对检测的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检测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报告原件。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检测结果。提出复检要求时,乙方仅对原样品按照原测试方法进行复检,甲方应根据复检情况支付相应的复检费用。如果要换用新样品和/或提出新方法测试,则视作新的委托申请。
以下情况,乙方不受理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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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样品已被甲方取回;
- (2)原样品无法保存;
- (3)原样品已用完;
- (4)原样品剩余太少不足以复检;
- (5)原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已销毁;
- (6)原样品发生变质;
- (7)不可重复测试的项目;
- (8)其他认为不可复检的情况。
.4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及其代理方或其相关方使用作废、无效报告或误用报告而引起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合理的报告更改申请有权拒绝执行。
2.5 由于某些测试项目或方法尚未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在此情况下,甲方知悉,乙方提供的报告结果仅限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使用,不能用于作为向社会出具的第三方证明或任何的商业用途,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
2.6 乙方依据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样品等进行检测、编制检测报告,甲方应对资料、文件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因甲方提供的模糊、错误、不完整、误导性或虚假的信息而导致错误结果的,乙方或乙方人员或分包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双方承诺和同意
3.1 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测试费用,不得以与乙方存在争议、交叉索赔或款项抵销等任何理由推迟、减少支付任何款项。甲方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付款的,或未全额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提供一切服务并拒绝发出检测报告及任何相关资料,直至甲方支付拖欠乙方的所有款项及其利息。乙方对由此引起的违约及损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2 乙方承诺应当采用合适的方法提供测试服务,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3 双方同意,为了给甲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乙方有权将所要求履行的全部或部分服务,授权关联公司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的第三方履行。
4、保密及知识产权
4.1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非正式出版物、知识产权等承担保密义务,甲方承诺对乙方的资料、知识产权、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
4.2 服务过程中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包括合作范围、内容、合作模式、费用等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3.3条涉及的第三方除外)披露,并保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该商业机密的雇员有相同的义务。
4.3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样品或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书和报告)均不得在任何情形下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
4.4 若所提供的服务涉及任何第三方,则甲方应促使该第三方提前确认并同意本协议及项目建议书的规定,并以此作为该第三方接收任何工作报告或任何服务收益的前提条。
5、违约责任
5.1 因发生乙方无法控制的情形造成乙方无法履行或完成约定的义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发生不可抗力时;甲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时;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测试服务造成甲方任何损失或损害时;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标准发生变更时。
5.2 甲方违反合同给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廉洁条款
6.1 双方承诺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员均应当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双方均应坚持廉洁、诚信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
6.2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方索要或收受个人回扣;任何一方不得接受对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未经对方公司批准,任何一方不得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其组织的消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外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会议等。
7、其他
7.1 乙方可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专人或设立专用服务通道,以便甲方及其供应商可享受快速通道服务。
7.2 甲方可通过乙方公司的投诉热线0755-26715472、投诉邮箱cs@szhtw.com.cn或通过其它任何方便的方式对相关服务进行意见反馈。
8、适用法律
8.1 双方在此一致同意合同及本条款和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8.2 与合同及本条款和条件及其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协商不成或无法就延长协商期限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在深圳,使用中文进行。
8.4 上述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2021年8月